因为腾讯不支持抖音的内容通过微信进行转发,所以抖音把腾讯告上法庭,说微信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,进行不正当竞争。
腾讯不是吃素长大的,面对抖音的发难,可以说是针锋相对,列举了抖音的种种不是,有些还是以往的交锋案例。
抖音诉腾讯,不是一个短期内能有判决的案件,但这个判决将影响未来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方向。
抖音
这个案件的结果如何,我们需要静静期待。但因为这个案件,让我想起的一些源自互联网争端事件,我认为有必要回顾一下。
互联网相争,最知名的案件,莫过于3Q大战。当年360和腾讯的QQ,在用户的电脑上开展了二选一的战争,不卸载360电脑上的很多软件就无法使用。
3Q大战,让我第一次知道了我电脑上有什么,互联网公司是能够监测到的。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信息安全风险,银行卡密码等,再也不敢用电脑文档保存了。
3Q大战
3Q大战之后,互联网公司之间的战争烽烟似乎平静了很多,但没有终止。我印象中,第二次高峰应该是天猫与京东的二选一的的操作。
电商二选一,是对供应商的要求,对消费者的直接影响是有限的,但如果持续下去,同样会传导到消费者身上。
2020年下半年,针对阿里巴巴的反垄断调查,为持续多年电商二选一行为下了定论。
进入移动互联时代之后,互联网似乎成了资本玩家和寡头们的玩物。
赶集网和58同城合并了,美团和大众点评合并了,滴滴和快的合并了,这似乎就是互联网公司的模式。
但这个模式之下,也有例外。共享单车巨头OFO和摩拜没有合并,结果摩拜以被收购的方式退出了市场,OFO带着用户的押金“死掉”了。
OFO
互联网对我们的生活影响巨大,作为一名用户希望互联网公司们能够公平竞争,为社会和百姓创造更多的价值与财富。